债务连带责任人通常是依照各方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清晰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加以确定。
比如,共同借款方、共同签署担保合同的保证人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若有多名当事人共同实施了致使债务形成的具体行为,或者是在合同内明确地列出各自承担连带法律责任,那么这些当事人被认定为具有连带债务人的身份也就顺理成章了。
因此,债权人能够向其中任何一位债务人要求全部债权的清偿,并且自其承担此项债务之后,还能够再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讨。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蒲江县隶属成都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成都平原西南缘,介于东经103°19′至103°41′,北纬30°05′至30°20′之间,东邻彭山和眉山、西界名山、南连丹棱、北接邛崃,东西长37公里,南北宽27.5公里。县城鹤山镇距成都68公里,距西南航空港60公里,距彭山青龙场火车站35公里。
蒲江始建于公元554年,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宋代理学家魏了翁和抗日名将李家钰的故乡。全县幅员面积58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2.22万亩;辖8镇4乡、109个行政村、23个社区,总人口26.1万人。
蒲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宜种性广。年平均气温16.4摄氏度,日照1122小时,降雨1280毫米,相对湿度84%,常年无霜期302天。境内地势平坦,南高北矮,平均海拔高度534米,最高1022米,最低465米。地貌以浅丘为主,平原、丘陵、山地比例为24﹕54﹕22。
蒲江森林资源丰富,植被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松栎林区的盆地西部马尾松林、常绿樟、栎林小区。树种100多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柏林、香樟、桢楠、银杏、黄柏、杜仲等,森林活立木总蓄量169.29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31%,其中景区80.9%以上,享有“成都花园·绿色蒲江”之美誉。野生动物有200余种,其中有短尾松、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0余种,有中白鹭、八声杜鹃等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180余种。
蒲江河流主要有两条,分别是蒲江河、临溪河,水资源总量8.03亿立方米,年可开发利用量5.48亿立方米,现已开发利用2.36亿立方米。全县地表水达到国家Ⅲ类水域标准,其中景区达到国家Ⅰ类标准,有全国一流的高硅低纳矿泉水。
空气清新,大气质量好,空气质量优于国家Ⅱ级标准。